“野餐”诞生于欧洲贵族阶层,成名于文化界,现在世界范围内普及,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交活动,与慈善晚宴、化装舞会这样的高贵派对有着同样的象征性。除了食物之外,野餐的目的主要是去优美的自然中邀上几名好友,喝上几杯红酒或干白奔放一下,搭配野餐小食的葡萄酒可是个很有意思的学问。
野餐这一举动,在古代是贵族们在春天万物复苏的暖日中想出来的,他们抖抖瑟瑟地度过了一个寒冬,终于得以机会可以到比较遥远并且风景秀丽的依山傍水的土丘、树林或草地上,进行一些户外休闲活动。
野餐的贵族血统
印象派画家马奈曾对野餐有过很着名的诠释,他叫上了自己的妹夫和弟弟,与一名身材娇美的模特儿一起创作了名作《草地上的午餐》,这一举动其实包涵着很严肃的社会进步的苗头。他通过一名裸体模特儿与两名衣着庄重的绅士随性坐在草地上野餐的这一行为,间接描述了那个地区卖淫活动的猖獗,通过人们的胡思乱想,解放了“野”餐这一原本贵族才能享有的特权。现代社会,如果在晚春或者初夏来到欧洲的郊外,碰上节假日,总能见到合家欢的野餐团队,惹人关注的还有一些无所顾忌自由散漫的裸体妇女。所以,野餐这项活动有着很明确的人类学精神。
野餐顾名思义是去野外用餐,一般享用的都是简便的食物,像花生、榛仁这样的坚果类,午餐肉、豆豉鲮鱼等罐头食品,龙虾片、薯片等膨化类零食,巧克力、蛋糕、饼干等甜点,三文治、蔬菜、水果、沙律、贝壳类海鲜等冷食,还有香肠、肉脯干等。这些食物大都是自制的,营养价值均衡,深受现代美满家庭的热衷。除了食物之外,野餐的目的主要是去优美的自然中邀上几名好友,谈谈整个冬日在干些什么,准备在新的岁月里计划些什么,男男女女凑在一起,玩一下过家家游戏,捕捉个蝴蝶,吹散个蒲公英,女孩们梦想着自己当一回洛丽塔,男士们则思索着荡荡秋千,玩玩扑克,捉捉迷藏,当然,重要的是喝上几杯红酒或干白,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不奔放一下,对不起蜗居了一个冬日的自己,也没法对憧憬中的未来做交代。
搭配野餐小食的葡萄酒可是个很有意思的学问,其实在欧洲盛产葡萄酒的地区,人们饮用这种液体大都配以简单的小食,除了高级饭馆,很少有人把葡萄酒拿去配备口味浓烈的正餐,正餐中的调味剂过多便影响了人们味蕾对葡萄酒原香口感的体验。这里由“国内位职业侍酒师”曲日晶先生为大家推荐适合野餐饮用的美酒。
产自于西班牙的菲斯奈特黑牌起泡葡萄酒(Freixenet Cordon Negro),酒香气精致,浓郁,果香十足,气泡丰富,在欧洲非常流行。起泡酒和香槟一样,基本是百搭,几乎能和所有食物搭配。这款酒配油炸食品很合适,它与油炸食品搭配,在嘴里有一个相辅相成的作用。油炸食品,例如油炸鸡翅或者鸡腿吃起来有“扎扎”的感觉,起泡酒入口后也会有同感,因为它不断冒泡,也是一种“扎扎”的感觉。桃乐丝公牛血干红葡萄酒(Sanger de Toro)也是西班牙酒中适合野餐的甄选,酒香圆润丰饶,倒出后醒半小时后再饮较合适,此时辛辣味被酸度缓解,酒感要平衡许多。摇杯后香气扑鼻,高处出现浓郁的异香,由辛香、烟熏结合其它果味,是这支酒吸引人的地方。如果打算外出BBQ,享用烧烤热食,可以选择这款。
德国出产的(露森)雷司令白葡萄酒(Dr.L Riesling)口感柔顺,层次分明,充满甘甜的水果味,这款酒有些甜,配罐装的火腿午餐肉之类的非常合适,与薯片等咸味零食也合适,因为它的甘甜能中和咸味。它口感十分轻盈,甜酸平衡得非常好,配甜食也非常完美,比那些出名的葡萄酒更适于午后在自家花园里饮用。
来自新西兰的圣山马尔堡长相思白葡萄酒(Sacred Hill Marlborough Vineyard Sauvignon Blanc)个性突出,一开瓶就马上能凭借味道将它识别出来,它清新透明,中度饱满,丰富的水果味道被原味的酸性极好地平衡。搭配三文治、蔬菜、沙律等,还有壳类海鲜,例如虾、蟹,别是香甜的蟹肉配清爽稍酸的这款酒,非常完美。它的酸度很好,入口后,不是艰涩的酸,而是舒服的水果酸。还有一款适合搭配芝士蛋糕或巧克力的新西兰出品-云雾之湾晚收雷司令甜白葡萄酒(Cloudy Bay Late Harvest Riesling),它呈现出淡淡的金黄色,充满了成熟的杏仁和桃子的芳香,之后又散发出新鲜出炉的杏仁丹麦酥皮饼的味道。入口浓郁丰富,有橘子酱、甜美的蜂蜜的味道;同时,其新鲜、爽脆的酸度达到了很好的平衡。
安东尼世家是意大利托斯卡纳地区葡萄酒厂区的代名词,旗下的圣克里斯蒂娜红葡萄酒(Santa Cristina)饱满而充沛,果香浓郁、新鲜,适合搭配一些重口味的食物,例如意大利的撒拉米香肠,因为内有胡椒,味重,配该款酒就很合适。这款酒的味道比较重,配巧克力等口味浓厚的甜食也比较合适。如果想更简便地携带野餐,例如各种肉脯干或是优之良品的袋装肉干这样的食物,澳大利亚麦克拉伦山谷的黛伦堡“闪电”设拉子红葡萄酒(dArenberg “The Footbolt” Shiraz)是不错的选择。在这款葡萄酒名字的背后,有一个有趣的故事:约瑟夫·奥斯本-黛伦堡的,是一个十分狂热的赛马爱好者。他有一匹名为“Footbolt”的良马,为他赢得了六个赛马。为此,当1912年黛伦堡首次购买葡萄园时,便将这块土地命名为“Footbolt”.此款“闪电”果味充足,蕴含着的甘草、黑巧克力和雪松的气息,使其更加复杂。